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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别撕吧,给孩子的

    北城瓦舍。

    这是一片江湖卖艺,说书唱戏的地方,三教九流混杂之地。

    有点身份的根本不来这里,但却是老百姓找乐的地方。

    吃不上饭找活计的,落魄书生提笔卖诗的.......

    尽在其中。

    入口是耍猴的区域,人多嘈杂臭气熏天,霜儿用袖子掩住鼻子带路。

    因为乔装,倒是没人认出两人的身份。

    二人兜兜转转,总算挤到了里面,这里相对外面安静许多,茶馆人满为患,说书先生口若悬河演说故事。

    故事的内容,自然是安国公小世子,在诗会上大杀四方的名场面。

    说书人二度加工,沈贞成了拳打南梁,脚踢北海的盖世英雄。

    引得众人高呼:

    “爽,就该打击那群南梁人的嚣张气焰。”

    “小世子无愧军神嫡孙,真给咱们大锦争气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小世子纨绔成性五毒俱全,怎么突然成救世主了?”

    “谁踏马说的,老子给他打出屎来,小世子明明是我大锦诗仙!”

    人群嘈杂声不断,霜儿好笑的看着沈贞:

    “诗仙,接下来怎么办?”

    沈贞白了她一眼:

    “随本诗仙到随处看看。”

    人怕出名猪怕壮。

    沈贞现在是又出名又壮!

    虱子多了不咬,死猪不怕开水烫,想整死小爷的多了,你们给我死劲的宣传。

    霜儿翻着白眼:

    “说你胖还喘上了。”

    两人闲逛一会,倒是见到几个书生撂地摆摊,拿着几首无病呻吟的诗词叫卖。

    沈贞越看越觉得没兴趣。

    怪不得落魄呢,这都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看来今天要空手而归喽,求谁不如求己,还是回家自己写吧。

    就当他要离去之时,在角落里发现一个破衣烂衫的书生。

    书生20来岁,皮肤白皙,眉目清秀,瘦的不成样子。

    沈贞关注他的原因,并非书生的长相,而是他面前的摊子上没有诗词。

    而是一只大公鸡。

    沈贞走到书生面前笑道:

    “卖鸡的?”

    书生抬头瞅了他一眼,嘟囔四句诗:

    “年后擒其携入城,今朝欲割却生情。”

    “他乡唯有君和我,同是阿娘饭养成。”

    “不卖了!”

    沈贞来了兴趣:

    “都要吃不上饭了,现在有客人询价,怎地还不卖了?”

    书生咧嘴道:

    “自从阿娘死后,世上再无亲人,唯鸡君与我千里相伴,不忍哦。”

    沈贞笑了:

    “你不是本地人?”

    “苗疆的。”

    沈贞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丢到摊位上,书生抱起公鸡就走:

    “都说不卖了。”

    “赏你的。”

    书生停住脚步,回头问道:

    “为何赏我?”

    沈贞背起手:

    “青山一道同云雨,明月何曾是两乡。”

    “相逢便是缘。”

    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!”

    书生猛然瞪大眼睛:

    “公子你......”

    沈贞笑着指向远处的茶馆,说书先生还在愤慨激昂的演讲诗仙的故事:

    “知道诗仙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,诗仙大名如雷贯耳,我仰慕已久,不过公子您问诗仙.......?”

    话刚说到一半,就见沈贞将面上的青巾摘了下来,这次书生的嘴巴都张大了,露出一口大白牙:

    “公子您......您就是诗仙?”

    沈贞竖起一根食指:

    “嘘,本诗仙这里有份工作,你要不要?”

    “要要要。”

    书生猛点头,沈贞笑的很开心:

    “收拾东西,跟我走。”

    书生猛猛吞咽了几口唾沫,二话不说,立即卷起摊位,跟着沈贞就走。

    正愁没饭吃呢。

    偶遇诗仙。

    这运气也是没谁了。

    路上,沈贞得知书生名叫金康,苗疆人士。

    娘亲死后,金康抱起大公鸡,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,不远万里到京城赶考。

    可惜没银子贿赂官员,连科举的门都没摸到,只好打零工维持生计。

    三人回到书社,工人们已将这里打扫干净。

    拿了工钱,千恩万谢告退。

    金康望着干净整洁的铺子,傻眼了:

    “诗仙大人,这就是您的书社?”

    沈贞笑道:

    “这是门间,后院是印刷坊,左右那两排厢房,便是你今后住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金康都看傻了,这么大,居然只是门间?

    随着沈贞到后院转了一圈,金康才逐渐意识到诗仙大人的排面。

    比他们村口打谷场还大的院子,比他们村长家还大的印刷坊,比他们村长千金闺房还精致的厢房.......

    误闯天家了这是。

    “以后别叫诗仙,叫少爷。”

    “是,少爷。”

    金康很机灵,很快便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。

    云间书社知名作者!

    来到创作室,里面的装修,更是他没见过的风格。

    田字格办公区,俗称牛马圈!

    金康主动把缰绳套脖子上,自己找位置就坐好了。

    沈贞将写好的几个回目,让他先看看。

    靖康只看了几行,便深深的被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一口气全部看完,金康激动的发狂:

    “少爷,这故事简直太精彩了,书籍一旦问世,必传为经典之作!”

    沈贞又将准备好的《射雕英雄传》第一卷大纲给他。

    金康看完惊呼天人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少爷不光诗词凌绝顶,故事也设计的如此精彩。”

    “大才啊少爷!”

    他从小便对书籍读物特殊敏感,在家闲暇时,经常写些小故事,广为流传,在当地是很出名的作者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进京赶考,金康的未来,很可能当个编故事的作者,以此养家糊口。

    如今落魄京城,终于有地方一展所长!

    整个人焕发新生!

    当然,金康的这些事迹,沈贞是不知情的:

    “今天先适应新环境,三餐在厨房用饭,闲时可尝试续写几个回目,明日安排具体工作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少爷,那个......我有个问题......”

    “问吧。”

    金康挠挠脑袋:

    “回目之间有大片留白之处,少爷是想在这里插画?”

    沈贞惊喜,没想到这小子一眼便看出端倪:

    “没错,以往的话本都没有插画,许多人物形象展示不明显,我想利用插画解决这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妙,少爷的想法简直太妙了,这样更能拉近与读者的距离。”

    “今天刚来早点歇息吧,养精蓄锐,明日开始正式开始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少爷。”

    将后院交给金康打理,沈贞回到前厅,正巧遇到东方翎来串门:

    “黄姑娘来了,怎不提前招呼一声,我好做些准备。”

    沈贞打招呼,东方翎展颜一笑:

    “没想到这间闲置的铺子,被公子装修的如此有品位,书香气十足,很有大家风范。”

    “跟黄姑娘的铺子没法比,进屋都晃眼,周围金灿灿,跟皇宫似的。”

    东方翎白了他一眼:

    “取笑我?”

    “哪敢哪敢,说明黄姑娘高端大气上档次,又是我的金主,借我两个胆子也不敢啊。”

    东方翎又白了他一眼:

    “看样子,你的书社要开业了?”

    “三日后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快?”

    东方翎惊讶沈贞的办事效率,有些遗憾的说道:

    “近日我有些忙,可能赶不上公子的开业典礼,这是礼金,祝公子财源广进。”

    一挥手,三宝奉上一份锦盒。

    沈贞假惺惺的推辞:

    “黄姑娘太客气了,出钱又出铺子,让我怎么好意思啊.......”

    三宝趁机赶紧报复:

    “别撕扒,给孩子的.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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